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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

2013-07-24 16:25:13 字号: | | 【 打印 】

  珠海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划定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根据省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我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其中报考公安法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异地务工人员选拔项目按职位组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列为审核对象。


  (二)审核材料


  不同的报考对象分别提交下列审核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公告》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公告》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选拔异地务工人员职位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通过企业用工或政策奖励入户工作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此项为户口已通过前述方式迁入工作所在市的考生提供);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一线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无法找到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表等佐证材料,其中一项即可);国有单位正式员工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程序


  1.预审。招考单位通过电话通知审核对象,审核对象须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特快专递或直接递送等方式报招考单位审核。审核对象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须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预审工作在5月12日前完成。


  预审后,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考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建议未列为审核对象但笔试成绩排名相对靠前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考单位的递补通知。


  2.现场复审。面试资格预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3年5月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审核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审,现场复审合格考生须签定《广东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对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复审的,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委托其代办现场复审的授权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原件。


  (四)现场复审地点。现场复审地点为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二楼(香洲区紫荆路323号,香洲汽车总站对面,可乘坐1、2、4、5、6、7、8、10A、10、11、13、15、26、32、55、201、206、602、605、609路公交车到香洲总站下车)。现场复审联系电话: 2128993、2128335、2128295。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一)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对象为现场复审合格考生。


  (二)体能测评项目。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考生须于2013年5月19日上午8时在珠海市公安局警官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珠海市香洲区春风路328号,即市公安局大院后面)集中进行体能测评,如遇天气原因需改期的,将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体能测评联系电话:8642497。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合格(报考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我市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24-26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面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50分钟(上午7:40前,下午1:4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考点候考室报到。凡未在面试开始前45分钟(上午7:45前,下午1:45前)进入候考室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珠海市委党校教学楼(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面试联系电话:2288109、2289109。


  附件:1.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安排表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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