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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深圳)资格审核和面试公告

2013-07-25 08:20:03 字号: | | 【 打印 】

  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考区)资格审核和面试等工作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现将有关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深圳市面向异地务工人员选拔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10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4分。


  职位代码为602001001至602001017的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询。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地点:深圳市委党校第二教学楼(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具体审核地点将在第二教学楼一楼电梯口张贴。


  (二)审核对象及时间: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职位笔试成绩第1至45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等待审核,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审核时间见附件一。


  资格审核必须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审核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7日,上午9:00开始审核,下午14:00开始审核。考生须在指定时间进行签到,审核开始后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未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审核。不同职位签到、审核时间见下表:


  资格审核对象的说明:


  1、各职位笔试成绩第1至45名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等候资格审核。审核开始后,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由前往后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后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第1至5名参加面试,第6至15名办理入户加分。


  同一职位审核合格人数达到15人后,该职位不再进行审核。(参考往年类似职位的资格审核情况,部分职位可能会审核至笔试成绩40名以后)


  2、笔试合格且名次在第46名之后的考生,暂不具备审核资格。建议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当日留在深圳市内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需要递补时能够及时得到通知,并迅速赶到资格审核现场。无法通知或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三)审核材料。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户籍证明。其中:


  1、异地务工人员如已通过企业用工或政策奖励入户工作所在市,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积分入户通知、毕业生接收函、招调员工通知、干部调动通知、已经注明企业名称的户口卡等。


  2、累计3年以上的企业一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劳动合同。无法找到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佐证材料(其中一项即可)。


  3、计生证明暂时未能提供的,可在现场签署未违反计划生育的承诺书,待考察时提供并由考察单位核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如在审核当天下午5︰00前未能递补足额的,不再递补。


  (五)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核现场接受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审核现场不具备上网、打印、传真条件,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全部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准时到指定候审区域就座,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面试


  (一)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时间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二、三。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第二教学楼(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时间:


  602001001至602001008职位考生在5月24日上午面试;


  602001009至602001017职位考生在5月24日下午面试。


  请考生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组代码,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面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12:30前结束;下午2:30开始,6:30前结束(个别职位的考生可能会顺延至晚上面试)。


  (三)面试报到。


  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或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公示。


  四、体检、考察和审批


  (一)体检。5月26日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管理权限组织考察。考察中,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审批聘用。经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任(聘用)手续。


  (四)办理入户和入户积分。每一职位组总成绩第3-5名的,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资格审核后笔试成绩第6-15名的,办理入户积分手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和面试考场(交通图见附件四),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投诉咨询电话: 82093036,8210873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


  附件:


  附件一:资格审核安排表.xls


  附件二: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三:考生面试流程图.xls


  附件四:资格审核地点交通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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