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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2013-07-27 08:19:35 字号: | | 【 打印 】

  茂名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招考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5月13、14日,上班时间。


  二、资格审核地点:招录单位(可电话咨询招录单位)


  三、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留意网上公告)


  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须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3、社会人员须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4、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5、服务基层项目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考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6、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8、计生证明(可先书面承诺未违反计生政策,待考察时再核实)。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此次资格审核工作与资格审核递补工作同步进行,由于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拟递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五、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2、请报考公检法系统的考生尽量在13日到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含森林公安)及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的同时领取《茂名市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并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能依时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茂名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的各环节的公告都在本网站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六、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5月24至28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面试考生需提前60分钟报到(即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及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将在面试前三天在本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自己留意。


  3、本次面试不再专门印发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以下资料进入面试考场:①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②《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茂名市)准考证(笔试)》。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1.招录单位审核地点和联系电话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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