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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2013-08-14 08:10:25 字号: | | 【 打印 】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2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成绩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公布,各位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职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一: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初审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


  注二:资格初审地点参见《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附件: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政府及党群)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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