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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3-21 10:45:36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3月2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需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及本人书面承诺(承诺于201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考试前2天(即2013年4月18日下午)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 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附件4: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
  附件下载: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附件.rar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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