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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3-11-11 15:05:34 字号: | | 【 打印 】
  为落实南沙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补充南沙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医院医护人员121名。所聘人员聘用后办理所属医院的入编手续,并派驻到医院所在镇(街)村卫生站工作服务,医生待遇每年人均14.33万元(含五险一金),护士每年人均10万元(含五险一金);返回医院工作后享受公益二类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相应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2)近3年内,参加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作弊或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上午8:30时至2013年11月26日下午17:30时止。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17:00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有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以上(含1:2)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
  具有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成功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10:00—12:00,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医学类、护理类共2大类,分别为医学专业基础科的三基内容(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护理三基内容(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均不提供参考资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时间于笔试成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及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专业技术实操(口述形式)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工作医院(医院具体招考职位数见附件3),额满即止,自主选择后进入体检环节。自动放弃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由此产生的空缺,按合格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以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医院建议需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性、工作实绩等。考察后,如与岗位不匹配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此产生的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合格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通过组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被聘用的社会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聘。
  七、注意事项
  (一)确定聘用后,聘用人员需与所属医院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服务合同(含试用期),并派驻到医院所在镇(街)村卫生站工作服务至少2年以上。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所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以招聘公告中标明的岗位等级按省、市有关规定聘用。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五)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先后,则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办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干部处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八)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九)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咨询电话:84980709、84980986)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2013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xls
  3、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的医院招考职位数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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