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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招聘4名普通雇员公告

2014-07-28 14:38:24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现将201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招聘4名普通雇员公告发布在此,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627室,联系电话:28333612。请查看。

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2014年8月公开招聘4名普通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七)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9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填写《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后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627室,联系电话:28333612。
  (二)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报名者必须提供原件,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1.《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均可;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7.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除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场签订承诺书),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五、适岗能力测评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者统一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
  (二)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关于面试相关情况、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年龄、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本单位服务期限至少满两年。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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