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东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加入广东省事业单位QQ交流群120150338,第一时间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港(高栏港)而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华南大型综合性临海产业经济区,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石化、能源和港口物流为主导的重化产业格局。
为加快港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调查掌握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2.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协助区管委会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具体负责区管委会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设工作。
3.珠海市金湾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制订和实施园区各项规划、招商引资、土地管理、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及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8人,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应聘者须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
根据促进本市户籍人员就业政策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部分职位面向户籍在本市的人员招聘;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即: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包括合同书及社保缴费记录单)、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回);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门户网站(www.zhhiz.cn)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①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3人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报名者,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闭卷形式,主要内容: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确定前5名入围面试(如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岗位无考试合格考生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次日22:00时前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4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电话:0756-7718656(区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可按考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在职人员应聘,应征求原工作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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