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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揭阳市公安局及其直属单位、各分局民警职位考生参加报考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3-06-19 00:10:48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报考揭阳市公安局及其直属单位、各分局

民警职位考生参加报考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我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24号)精神,我市各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2.5分。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         1≤X≤5

Y=   2X+5        5<X≤50

1.5X+30       X>50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请报考揭阳市公安局及其直属单位、各分局民警职位入围考生按照《关于揭阳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报考资格考核。

时间: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晓翠路以东揭阳市公安局斜对面);

电话:0663—8233803。

报考公安系统其他职位考生参加报考资格审核由各县(市)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揭阳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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