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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选调2名公务员 11月1日起报名

2013-08-03 08:08:50 字号: | | 【 打印 】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关于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男性,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保类专业或法律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至2012年10月30日);


  (三)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有三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工作协调能力,能胜任综合管理和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五)不具下列情形: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


  2012年11月1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1号楼302室,联系人:文小姐,联系电话:13827763866、82341302、82025581,传真:0757-83032559。


  3. 报名要求


  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红底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收到材料并经过审查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审查、体检。


  (五)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附件: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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