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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选调1名公务员 10月22日起报名

2013-08-04 00:08:46 字号: | | 【 打印 】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不含聘用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副股职以下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大类)或土建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2012年10月21日),男性。


  (三)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西侧505室),联系人:杨焰兴,联系电话:83805066。


  3. 报名要求:


  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红底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区行政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核、审查、体检。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附件: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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