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招聘2人 26日报名截止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及相应综合素质;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职位 招聘人数 要求 2 法律事务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名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污水处理 运行管理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名 1、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9月26日。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单位地址:广州开发区瑞祥路1号,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三楼人事劳资室
联系人:江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2099011,020-32359381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见本公告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工作合同、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报考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简历、学历、学位、工作合同、计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第三方命题,满分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2、笔试开考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审核相关资料,职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少于5:1方可开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检查相关证件的原件,学历鉴定证明),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gdd.gov.cn/),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实际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广州开发区、
萝岗区网站(http://www.gdd.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参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http://www.gdd.gov.cn/),请密切留意,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附件:《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201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