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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

2013-08-07 16:10:29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按照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批准,我局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三名公务员。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公开选调禅城区经济促进局科员三名。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情况统一调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表现突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有两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hrss.gov.cn/)、禅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禅城区经济促进局(http://www.jcj.chancheng.gov.cn/)网站等平台上公布选调方案。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九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带《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或以传真、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劭瑜,0757-82340930;张楠,0757-82061600。传真:82340441,82061600)


  (三)资格审查


  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资格初审结束后,统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报名审核情况,并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复审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禅城区经济促进局进行资格复审,由局办公室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选调对象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拟选调对象的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转任人员名单,经禅城区经济促进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入人员,然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禅城区经济促进局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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