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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选调2人 20日报名截止

2013-09-07 16:01:30 字号: | | 【 打印 】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拟公开选调2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公选范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


  (二)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


  (四)其他条件:从事2年以上机关文字工作;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政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7月20日(周一至周五9:00-18:00)。


  报名可采用传真、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报名者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szgm.gov.cn/下载《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连同资格审查资料于7月20日17:00前,传真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传真号码88211639),也可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第一办公楼508B室)联系电话:88211640、88211641;联系人:欧先生、付先生。


  (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公选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笔试、面试和录用资格。


  审查资料包括:


  1.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职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现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4.近2年自己撰写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三、笔试


  所有经审查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均可进入笔试。


  (一)方式和内容。


  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内容。


  (二)时间和地点。


  由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果前六名确定为面试人选。


  (一)方式和内容。


  由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组织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内容和综合素质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由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果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办公大楼公告栏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任前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由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确定拟任用人员,并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办公大楼公告栏处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七、调动任用


  公示结束后无有效投诉,报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调动和任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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