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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10 08:00:27 字号: | | 【 打印 】
为适应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专业技术研究能力,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简介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下的专业技术机构。主要职能有:提供国内外标准制修订、资料查询、推广、翻译服务;标准化研究、开发和技术审查、咨询,以及标准信息库建设、管理、应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信息通报、咨询、推广和研究;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开发使用;商品条码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开发使用;提供条码检测服务;承担广州市质监业务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和管理、网络系统维护及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核拨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和自收自支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2名,详见下表: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 岗位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它条件 招聘 对象 备注 财 政 核 拨 标准化 技术 人员 1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理工类 40周岁 (含40周岁)以下 从事标准化技术工作3年(含3年)以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先 社会 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直接进面试 自 收 自 支 标准化 技术 人员 1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理工类 从事标准化技术工作3年(含3年)以上 行政 事务 管理员 1 本科以上学历 具备5年(含5年)以上行政管理及后勤管理经验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年龄计算均以2010年8月31日为界线。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上午10:00至12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网址: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五)交费方式:我院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截至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下午17:00。
(六)打印准考证:参加应聘者于2010年12月9日上午10:00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标准化技术人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标准化基础理论、标准化综合应用;行政事务管理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行政事务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6楼),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我院收入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续签。
七、注意事项
1.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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