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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雇员招聘公告

2013-09-12 02:57:15 字号: | | 【 打印 】

广州市萝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萝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招聘管理类初级岗政府雇员1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信息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相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4、具有C1以上驾驶证照,并具有实际驾驶水平;
5、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11月3日—11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严格按报名表(见附件)要求填好相关内容以及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gddfda@163.com,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需发送电子版本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简历、个人照片、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照及其他工作技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考核需提供的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考核时需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2)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相片2张;
(3)本人简历1份。
四、招聘方式

1、通过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http://www.getdd.gov.cn/)和广州市萝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kfq.gzfda.gov.cn/)公布招聘信息,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到3:1以上才进行考核面试。
2、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网站(http://kfq.gzfda.gov.cn/或者http://www.getdd.gov.cn/)通知参加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请注意查询网上公布信息。
3、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相关问题
考生经考核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考核、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2112187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大道350号建设大厦北附楼7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510730
公交线路:B28、B29到创业路口站(或青年路口站)
附件:广州市萝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雇员招聘表格
20101103152846_67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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