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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9-23 02:57:41 字号: | | 【 打印 】
x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为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事业编制65名,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为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事业编制25名,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省淡水名优鱼类种苗繁育中心为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事业编制30名,人员经费自筹;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者技能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请连同个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gdhyrjc@163.com及聘用单位(邮箱地址见附件1)。
4、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至2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在10月23日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按时到通知地点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0年10月25日到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
3、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试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及指导下命制)
4、笔试要求: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6、成绩公布:考试组织单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由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小组由事业单位负责人、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6、成绩公布: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工作小组由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纪检部门人员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海洋与渔业局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若招聘岗位无合格应聘者或应聘人数不足3人时,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考试组织单位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考试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20-84109389,电子邮箱:gdhyrjc@163.com。
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20-84109572。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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