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是佛山市纪委、佛山市监察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佛山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和《佛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科级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科级干部2名。
二、招聘范围
广东省户籍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考者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计算时间均为2010年9月10日。
4、现任在编事业单位科级职务,有较强的综合事务处理能力,从事组织协调、后勤保障、日常物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富有团队精神,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的要求,有纪检或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
2、报名方法:有意者请填写登记表(表格附后,请下载打印),发到电子邮箱fsjwgbs@126.com。同时,将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及个人成果代表作、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等材料寄佛山市纪委干部室。进入面试者需审核相关证件的原件。联系人:邱先生冯先生彭小姐;联系电话:83335906(传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2号楼306室;邮政编码:528000;个人资料恕不退还。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佛山廉政网(http://www.fslz.gov.cn)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rsj.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考试、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写作水平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开考。笔试主要对考生写作水平进行测试。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检: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三)考核: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委局干部室组织。
七、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和使用方法
1、确定原则: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聘用。
2、使用方法: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