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选调2名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后勤与保障处九级管理岗位1名:基建管理科员;
(二)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综合与发展处七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文秘研究。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本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员;
(三)工作业绩突出,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三)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 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的方法。请如实填写《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信息简表》,连同300字自我介绍于6月1日下午5时前,发邮件或传真至指定地址。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6032955,传真26032921
电子邮箱wangxb@utsz.edu.cn。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提交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3)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我办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七、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2、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3、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选调职员报名信息简表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