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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公务员考试体检程序注意事项

2014-05-06 17:56:21 字号: | | 【 打印 】
  体检前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休息,勿熬夜,要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等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体检。
  3.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体检中注意事项
  1.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以下职位可检查矫正视力: 1401D013、1401D015—1401D023、1401D026—1401D028、1401D033、1401E001、1401E002、1401E009、1401E010、1401E012—1401E014(此类考生须在领取体检表时自行提出)。
  3.请考生自觉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对考生的聘任审批。
  4.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5.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并保管好自己的体检表及随身物品。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并交现场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和开启。携带通讯设备、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参加体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无效。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聘任资格。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6.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7.体检结束后,请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地点,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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