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面试“结构化”解题新妙招
随着近年来公务员报考人数的增加和考试命题的日趋成熟,试题也日趋灵活、难度逐年加大,很多考生在考场上感觉力不从心。那么,在现阶段的公务员面试中,如何脱颖而出、独占鳌头,相信是众多考生关注的焦点。在此,广东省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提供一些应对结构化面试的新妙招,助您实现公职梦!
妙招之一:主体分析法
中国人常爱说一句老话:“事在人为”,这就告诉我们,在分析任何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时,最不能忽略的因素就是“人”。因此,公考面试中我们常常以“人”作为答题的逻辑主线,围绕命题中的相关主体展开阐述,这种方式就是主体分析法。
那么,答题过程中如何利用“主体”组织答案呢?一般来说,我们经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思想意识层面
主体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或者主体想达到的目的等。
影响层面
主体的某种做法对自己、对他人分别产生怎样的作用、意义或影响。
责权层面
从社会身份来看,主体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应该遵守怎样的规范,以及主体拥有哪些权利,应该获得怎样的利益。
在答题过程中,找原因、谈影响或提对策,都可以使用主体分析法,例如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以及人际沟通等题型,主体分析法都是最常使用的答题技巧之一。以综合分析为例,在答社会现象类题目及部分名言警句类题目时,考生在谈影响、找原因、提对策时往往觉得思路无从展开,此时,便可使用主体分析法从题干中去寻找明显的显性主体以及题目中暗含的隐形主体,从而各个击破,便能够全面、出色的回答出问题了。
一般来说,我们常用的主体有: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部门、群众(弱势群体)、媒体、社会团体、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学校等)、企业、劳动者等等。
下面以一道真题为例来加以说明:
当前中国在校工科类学生达7000多万人,但是在国际竞争的环境中中国工程师的排名却比较靠后,企业抱怨招聘不到人才,针对这种状况谈看法。 (2011年1月9日上午河北公务员面试真题)
当今,教育与就业的问题是热门话题,涉及到的主体为:1.个人;2.学校、企业;3.政府。那么在分析题干现象的原因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学生个人在校期间没有很好的学习专业知识,缺少实践能力,以至于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2.学校在专业设置和教学方法上存在不合理之处,以至于不能向社会输送真正的人才;3.企业没有积极的与学校进行沟通,导致学校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4.政府部门没有给予积极的引导,而且教育投入不足。使用主体分析法,就把此种现象的原因分析的很透彻、很饱满,答题也显得更有逻辑性和条理性。
当然,主体分析方法不仅适用于综合分析题目,也可以广泛运用于公务员面试的多个题型,灵活运用主体分析方法还有助于回答好人际沟通和应急应变等问题。随着近年来结构化面试难度的加大,在人际沟通题型中的沟通对象和应急应变中的矛盾冲突对象愈加复杂,这就要求考生在答题时应考虑到题目中出现的所有主体,分别进行沟通和解决,才能够全面、有效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出色地体现自身沟通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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