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比聘任制更重要的是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北京将首次以聘任制的形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年薪不低于20万元。双方将签订书面合同,首批聘期为2至3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可被解聘。(6月3日《北京日报》)
聘任制公务员并非新生事物,近年广东、广西、辽宁、上海、福建等地都有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的出发点,无非是一是引入竞争机制“能上能下”,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二是运用合同机制“能进能退”,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但是,虽说在试点时强调从制度上打破公务员“铁饭碗”,但其实我们很少看见被打破的碗。深圳从2007年就开始试点,但截至目前,深圳市2010年后大批入职的聘任制公务员中,还没有被辞退者。“一入公门,终身不愁”,尽管《公务员法》也有关于辞退的原则性规定,但真正遭辞退的公务员却是凤毛麟角。
要想让聘任制对公务员“铁饭碗”造成现实冲击,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快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进一步看,目前的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都是官方在操作,而真正有发言权的民众倒成了看客。但如果改革还是“保守自闭”,这种圈内改革往往会被长官意志左右,或是被利益群体把持决策,很容易导致“换汤不换药”。
因此,只有公众能够加入到聘任制的评价当中,聘任制才有真正的意义,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而公众评价如果能够决定公务员的去留,那么其必然会更加努力地服务于公众,更好地从事本职工作。其实,在发达国家,一个公务员不勤政廉洁;不作为,民众随时可以投诉,提出弹劾和解职意见。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