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类比推理备考指导
类比推理是一种根据几个或几类事物在一系列属性上的相似性,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也相似的推理模式。类比推理考查的是考生分析、比较词项之间关系的能力,该类试题的客观基础是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利用已知词项之间的关系,通过比较分析找出另外一组与之最具有相似性的词项。下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kw.org)针对类比推理做了深入研究,以助考生备考。
一、类比推理题型分析
第一,对象不同。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是两对相关词。
第二,要求不同。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要求考生通过对题干两个词的分析,在选项中寻找与其内在逻辑关系相同或相似的一对词;逻辑学中则是要求从两类比较对象A与B中推理出,若A具有a、b、c、d属性,B具有a、b、c属性,则B具有d属性。
第三,结果不同。公务员考试中是考生找到与题干相似的一对词,这一对词必然与题干有相似性,是真命题;逻辑学中则是通过A、B对比,推理出B具有与A相同的属性d,这一属性B中未必具有,不是必然为真命题。
综上所述,类比推理这一概念,在不同的范畴有不同的规定,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但在推理方法上,二者存在着共性,公务员考试中类比推理的解题思路、步骤、方法,可以从逻辑学的类比推理中借鉴。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变式。
二、类比推理解题思路
首先,虽然比较对象不同,但都是要求对不同的对象进行比较,都可以使用比较分析法。在公务员考试中,可以先将题干部分的两个词进行比较,寻找出两者的共性或联系,然后以此为基础,同备选项逐一比较,寻找符合要求的选项。
其次,逻辑学当中的类比推理是由对象推出属性,而公务员考试当中我们把题干中的一对词看作一个整体的话,则对题干两个词的内在关系分析,实质上是由对象推出属性,而寻找正确的选项则是根据此属性推出类似对象。
最后,不管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还是在逻辑学中,类比推理的客观基础是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世界万物,又相同又不相同,总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种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就是事物的相似性。事物间不管差别多么大,总是具有相似之处的。相似性是事物所具有的一种普遍属性。有了这种相似性,我们就可以根据它去认识事物之间的联系;可以从相似的原因或结果寻找相似的结果或原因,可以从相似的构造认识相似的功能。总之,运用相似性,进行类比推理,可以从已知的事物认识新的事物,实现知识的迁移。
三、类比推理的解题技巧
1、尽可能多地了解两个词语间的常见逻辑关系。因为只有积蓄了尽可能多的储备知识,才能最准确地对类比对象进行分析,找出符合要求的逻辑关系,得到正确结论。
2、答题时要将四个选项看完之后,逐一分析,找到与题干词有最多共性,以及在本质属性上最为相似的备选项。
3、不要被表面的、非本质的联系所迷惑,一定要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找到尽可能多的相同或相似的本质属性。
4、多做相关的练习。因为练习是巩固知识、加深记忆的最好方式、最佳手段。人们常说,熟能生巧就是这个道理。
四、类比推理的复习策略
1、以历年国考真题为参考,全面了解出题类型
毫无疑问,真题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考生可将历年国考真题中的类比推理试题整理出来,认真细分都考过哪些类型,比如种属关系和并列关系就经常出现。只有全面了解出题类型,才能做到不遗漏重要考点。模拟题建议少做,没有什么模拟题比真题更好的。时间充裕的话,喜欢用做题应付考试者和用来巩固复习者可以考虑做做,但仍应以真题为主。
2、勤学勤练,熟练掌握做题技巧
任何考试都是有技巧可循的,适当的做题技巧可以极大的提高做题的准确度和速度。比如:不能因为题目的简单就匆匆作答,这是不可取的。同时,不能仅仅依据题干词项间的表面相似性或偶然相似性就轻易下定论。另外,当不能确定词项间的关系时,可以综合运用代入法、排除法、造句法,比较词项之间的细微差异,选出相似度最高的答案。
3、拓展人文知识,做到活学活用
鉴于类比推理试题涉及面极广,考生一定要学会从多个方面祭奠自己的学科背景知识,这对正确做题非常有效。另外,考生可结合“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复习!
一、类比推理题型分析
第一,对象不同。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是两对相关词。
第二,要求不同。公务员考试中的类比推理要求考生通过对题干两个词的分析,在选项中寻找与其内在逻辑关系相同或相似的一对词;逻辑学中则是要求从两类比较对象A与B中推理出,若A具有a、b、c、d属性,B具有a、b、c属性,则B具有d属性。
第三,结果不同。公务员考试中是考生找到与题干相似的一对词,这一对词必然与题干有相似性,是真命题;逻辑学中则是通过A、B对比,推理出B具有与A相同的属性d,这一属性B中未必具有,不是必然为真命题。
综上所述,类比推理这一概念,在不同的范畴有不同的规定,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但在推理方法上,二者存在着共性,公务员考试中类比推理的解题思路、步骤、方法,可以从逻辑学的类比推理中借鉴。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变式。
二、类比推理解题思路
首先,虽然比较对象不同,但都是要求对不同的对象进行比较,都可以使用比较分析法。在公务员考试中,可以先将题干部分的两个词进行比较,寻找出两者的共性或联系,然后以此为基础,同备选项逐一比较,寻找符合要求的选项。
其次,逻辑学当中的类比推理是由对象推出属性,而公务员考试当中我们把题干中的一对词看作一个整体的话,则对题干两个词的内在关系分析,实质上是由对象推出属性,而寻找正确的选项则是根据此属性推出类似对象。
最后,不管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还是在逻辑学中,类比推理的客观基础是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世界万物,又相同又不相同,总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种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就是事物的相似性。事物间不管差别多么大,总是具有相似之处的。相似性是事物所具有的一种普遍属性。有了这种相似性,我们就可以根据它去认识事物之间的联系;可以从相似的原因或结果寻找相似的结果或原因,可以从相似的构造认识相似的功能。总之,运用相似性,进行类比推理,可以从已知的事物认识新的事物,实现知识的迁移。
三、类比推理的解题技巧
1、尽可能多地了解两个词语间的常见逻辑关系。因为只有积蓄了尽可能多的储备知识,才能最准确地对类比对象进行分析,找出符合要求的逻辑关系,得到正确结论。
2、答题时要将四个选项看完之后,逐一分析,找到与题干词有最多共性,以及在本质属性上最为相似的备选项。
3、不要被表面的、非本质的联系所迷惑,一定要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找到尽可能多的相同或相似的本质属性。
4、多做相关的练习。因为练习是巩固知识、加深记忆的最好方式、最佳手段。人们常说,熟能生巧就是这个道理。
四、类比推理的复习策略
1、以历年国考真题为参考,全面了解出题类型
毫无疑问,真题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考生可将历年国考真题中的类比推理试题整理出来,认真细分都考过哪些类型,比如种属关系和并列关系就经常出现。只有全面了解出题类型,才能做到不遗漏重要考点。模拟题建议少做,没有什么模拟题比真题更好的。时间充裕的话,喜欢用做题应付考试者和用来巩固复习者可以考虑做做,但仍应以真题为主。
2、勤学勤练,熟练掌握做题技巧
任何考试都是有技巧可循的,适当的做题技巧可以极大的提高做题的准确度和速度。比如:不能因为题目的简单就匆匆作答,这是不可取的。同时,不能仅仅依据题干词项间的表面相似性或偶然相似性就轻易下定论。另外,当不能确定词项间的关系时,可以综合运用代入法、排除法、造句法,比较词项之间的细微差异,选出相似度最高的答案。
3、拓展人文知识,做到活学活用
鉴于类比推理试题涉及面极广,考生一定要学会从多个方面祭奠自己的学科背景知识,这对正确做题非常有效。另外,考生可结合“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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