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关于
2015年公务员录用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2015年公务员录用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现将本单位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点 |
报考部门 |
1∶1职位名称 |
1∶1职位 所在考场 |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
备 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
侦查岗位 (职位代码:150002001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考场 |
77.19 |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
侦查岗位一 (职位代码:150002002001) |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
|||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
侦查岗位一a (职位代码:150002003001a) |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
|||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
侦查岗位二 (职位代码:150002003002) |
考生达到平均分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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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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