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年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度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国家医师、护士执业资格相关标准。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免面试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六)2015年度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有效成绩单参加报考。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和“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支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良庆区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在职的按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8. 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917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
1. 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职称证等材料报名,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原毕业证和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或报名时间截止后再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出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
(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6)委托他人代理报名手续的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字和按指印的委托书。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 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影响招聘考试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良庆区卫计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岗位专业的审核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公务员考试分类指导专业目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名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多报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23日-5月10日。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在招聘单位及良庆区卫计局公示7天,同时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及花名册(含电子表格)报送良庆区人社局。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本次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良庆区卫计局、人社局在单位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良庆区卫计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二)面试的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良庆区卫计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共同编制面试试题。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1. 面试工作由良庆区人社局、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
2.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 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面试考官由良庆区人社局、卫计局指派人事管理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具体负责面试评分工作。考官构成比例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执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5.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于次日在良庆区人社局、卫计局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考核人选后,对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确定考核人选的岗位,在征求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良庆区卫计局在良庆区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良庆区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确定考核人选岗位的预备人选,经过公示如无异议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
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良庆区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良庆区卫计局、人社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程序出现成绩并列或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出现一岗多名竞聘的,按其取得资格时间先后、报考岗位单位工作时间、专业工作时间、学历、基层工作经验等考虑进入招聘考核。
八、体检
(一)考核合格人员由良庆区卫计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结果要告知本人。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良庆区卫计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良庆区卫计局审核,报良庆区人社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3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良庆区人社局、卫计局及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本公告由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咨询电话: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71-4928571;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4301605。
监督举报电话: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0771-4953212,0771-4953221
报名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917办公室(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体育宾馆9楼)
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liangqing.gov.cn/weijiju/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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