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桂林市考录选调生面试公告
2016年桂林市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桂林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申蔚竹等20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6年6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23路公交车到西门桥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2016年广西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5.《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
6. 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中共党员关系证明;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市内可乘坐23路、100路公交车到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考察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察工作安排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7日上午7∶30-8∶00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桂林市委组织部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环节放弃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诚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杨小波(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3-2825516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关键词:2016年广西选调生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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