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驾驶员公告
2017广西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驾驶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合同聘用)
招聘司机2名(男性),工作地点:北京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驾驶员工作。
(二)男性,年龄30岁以下。
(三)持有C本驾驶证以上,驾龄2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存在不适宜担任驾驶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期满转正后5000左右,包吃住(伙食费每月150元),上五险一金。
有意者发简历至:477918502@qq.com
联系人:韦晓聪
电话:1850****983 010-677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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