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河池金城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8广西河池金城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金城江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编制使用计划的批复》精神,2018年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9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职位及名额
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副高级、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其中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5名、河池市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学科目录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年龄符合人才招聘计划表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具体年龄条件要求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3)中级职称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招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统一在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及报名现场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连廊。
4. 现场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近期小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证件及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并填写提交《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5. 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外通知。
2.面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报名人员。
3.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星期提前通知考生,由考生执本人身份证到金城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取。
4.面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由面试考官进行打分。面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现场面试考官达到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选派。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录像或录音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
4.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合格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组织体检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确认拟聘用人选,审核、公示(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审批(2018年7月15日前)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将各种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咨询。联系电话:0778-2113283,邮箱:jcjqs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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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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