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梧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8广西梧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7日,报名地点: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21楼2113室,招聘2人,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西梧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梧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本公告。
一、 单位简介
本单位是市科技局属下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目前主要业务有:
1.负责科技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研究和传递,建设广西科技文献共享与服务平台梧州市服务站,为我市有关单位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开展技术咨询、竞争情报分析服务等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重大政策;承担编制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和重点实施方案工作。承担我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研究解决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特别是科技创新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为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项目决策、成果鉴定等提供科技信息查新、咨询服务。
4.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党员科技教育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范围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
年龄:40周岁以下。
招聘数量:2名。(不限专业)
招聘范围:全国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wzkjqbs@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7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21楼2113室
联系电话:0774-3825886,3825801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17:00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察)。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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