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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外招聘公告

2018-10-26 11:45:05 字号: | | 【 打印 】
  2018浙江宁波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外招聘公告已公布。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室(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302室)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2018浙江宁波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外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岗位名称:档案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室(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302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6360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78297。
  原标题: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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