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招聘乡村规划师公告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夯实村庄规划工作基础,提高农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加强基层规划队伍建设,提升村庄规划水平和精细化治理能力,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求的规划体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广西公开招聘 “乡村规划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1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富有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范。
(三)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9日至200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四)学历和专业条件:土建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理科学类、艺术类,其中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结构工程等专业优先考虑;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了解当地风俗民情的专业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乡贤能人,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三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5.报名咨询电话:7270366、7260166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9月上旬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四)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参加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结束后组织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操作测试。参加技能操作测试人员于测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参加,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技能操作测试包含规划作品展示、规划基础知识考核及CAD、PS、GIS绘图软件技能操作。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测试成绩当天宣布。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者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2.考察。应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按程序开展,于9月中旬前完成。考察前成立考察小组,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必须查阅个人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3.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于9月下旬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北海人才网和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薪资实行基本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制,购买五险。工资基准数目为3000元/月,在此基础上根据应聘者的职称级别、应聘的乡镇所含自然村的多少、应聘的乡镇与城区距离的远近设置调整系数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为最终所得。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注册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顺序,选择符合条件的最高一档享受。工资计算参数及方法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北海人才网和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7270366、7260166。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技能操作测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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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epu.gov.cn/ywdt_95978/gsgg/202108/t20210812_2447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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