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南宁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区选调工作人员
南宁市纪委监委南宁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为南宁市纪委监委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宁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为南宁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和巡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南宁市外(含南宁市所辖四县一市)需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南宁市内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九)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南宁市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共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 南宁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8:00—9月28日18:00。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岗位认定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以及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所有证件应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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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邮递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4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508室。(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报名日期。)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致电咨询。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由我委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笔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集体研究,按照1:3的比例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岗位选调招录人数的,在征求考生同意后调剂报名岗位,并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不高于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笔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四)跟班学习
笔试后按照1:1.5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安排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
跟班学习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五)体检、考察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廉政审查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调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拟调入单位等信息在南宁纪检监察网(https://jw.nann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0771—533831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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