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探索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2〕17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20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70个(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区设区市以下党政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2、全区设区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桂人社发〔2011〕109号文件规定的转任条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5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行政村 (城市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4、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5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担任公务员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务员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职位、职位条件等情况可查阅《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的“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8kb至30Kb之间)。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者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费用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面试、体检等费用由遴选机关负责。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9日17:00至4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20日8:00至4月27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规格)。如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可咨询广西人事考试院(电话:0771-5867134)。
四、考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个别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降低至3: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点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2013年5月12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114、118)热线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
(二)面试
l、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3:1,遴选机关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19日。面试公告前,各遴选机关须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遴选职位表》中注明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还应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此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5月18日前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公告。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各遴选机关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不低于2:1,如确有需要,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考察人选比例可定为3: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
考察主要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是否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各遴选机关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遴选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
0771~5860253、5857571(传真)
广西人事考试院:5505211
监督电话:0771--5867134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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