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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1 00:38:32 字号: | | 【 打印 】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河池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满3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法律或者中文专业(具有法律从业资格证或者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可自愿报名,也可经单位组织推荐,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名,报名地点: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河池市就业局办公楼4楼)。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按照遴选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组组长:罗凤中,成员:王汉尧、韦仕勇、郭宁、龙永春四位同志组成,确定初审考核名单后,再送局党组及班子审定考核对象。

  (三)组织考核。市人社局组织对考核人员按1︰3的比例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写考核材料报局党组审定。

  (四)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核情况,经市人社局党组讨论确定拟调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时,须填写《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附上近期生活照片1张。

  (二)报名有关材料于2013年6月30日前交到(如通过邮寄,以邮戳寄出日期不超过6月26日)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河池市就业局办公楼4楼)。

  (三)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联系电话:2551168。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河池市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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