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桂林市选调生面试前资格审查寄送材料的通知
关于2013年桂林市招录选调生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寄(送)相关材料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寄(送)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院系和学校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复印件一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由院系和学校盖章)复印件一份。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由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2.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两年的,由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县(区)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一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需由团县(区)委审核并盖章)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⑤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复印件一份;
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5月27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寄(送)至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广西桂林市叠彩路8号机关大院4号楼304室,邮编:541001)。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773—288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