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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2 00:15:30 字号: | | 【 打印 】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4名;司机1名(适合男性)。

  二、 聘用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检察事业,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

  (二)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要求

  1.司法辅助人员:

  ①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②年龄在28岁以下;③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④身体健康。

  2.司机:

  ①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具有C1以上驾驶证件(含C1),5年以上实际驾龄或安全行车里程10万公里以上; ③年龄在35岁以下;④身体健康;⑤同等条件下,具有A2以上驾驶证件(含A2),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4月28日。

  2.报名地点: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居住地管辖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一份;报名应聘司机的还须持驾驶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②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小二寸免冠标准照一张。

  4.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量化计分,应聘司机的人员还需道路操作考核。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

  (四)聘用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情况决定递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为一年,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为1250元整,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可在市院职工食堂用餐)。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传真):283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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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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