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4名;司机1名(适合男性)。
二、 聘用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检察事业,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
(二)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要求
1.司法辅助人员:
①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②年龄在28岁以下;③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④身体健康。
2.司机:
①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具有C1以上驾驶证件(含C1),5年以上实际驾龄或安全行车里程10万公里以上; ③年龄在35岁以下;④身体健康;⑤同等条件下,具有A2以上驾驶证件(含A2),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4月28日。
2.报名地点: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①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居住地管辖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一份;报名应聘司机的还须持驾驶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②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小二寸免冠标准照一张。
4.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量化计分,应聘司机的人员还需道路操作考核。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
(四)聘用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情况决定递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为一年,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为1250元整,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可在市院职工食堂用餐)。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传真):283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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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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