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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2013-08-17 00:07:35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报送广西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公务员局划定的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务员考试成绩和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罗海妃等149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考生务必于2012年10月26日前,将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件传真或快递或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大专以下学历或职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告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等。逾期不报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咨询电话:0771-5854316 传真:0771-5849131


  附 件:2012年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定向招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含最低分数线).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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