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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聘24人 10月8日报名

2013-09-06 00:00:20 字号: | | 【 打印 】

防城港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政发[2005]45号)、《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的相关规定,定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公安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到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七)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开除、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的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www.fcgrc.com.cn/fc/)公开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10月8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科(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7楼,联系电话:0770-6126285)。


  (三)报名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的《防城港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用50元/人,共60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领取《准考证》:经审查合格,由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信息参加考试。


  各招聘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的才予开考。不达到开考比例,但又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试题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商有关部门统一命制。笔试、面试方案由市公安局制定,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上午09:00—11:30。


  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成绩查询:2012年10月23日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2012年10月25日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对招聘岗位不达到面试比例,但又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


  4、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9日;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并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视力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市公安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市公安局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则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考察和政审中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聘用:


  (一)曾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


  (二)曾少年管教、劳动教养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曾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五)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因主观原因违反规章制度在高校、工作单位受过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的,或近三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六)曾参与赌博、邪教、色情、吸毒、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违纪的;


  (七)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八)配偶、直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九)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八、公示和聘用


  市公安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九、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策执行。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防城港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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