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公告
为补充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岑溪市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用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为消防战斗员岗位,共6名。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应聘消防员的年龄在20至28岁;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扁平足;裸视力4.8以上或裸视力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三)部队复退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岑溪市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办公室
2、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免收报名费。联系电话:0774-8223249
3、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2012年9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形式
由市消防大队组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徒手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负重跑,测试全部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和合者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最后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考评组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四、管理形式
正式录用后,与岑溪市公安消防大队签订用工合同,第一年为试用年,初次聘用年限期满后,如表现良好的,以三年为期进行续聘。
五、工资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
2、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食宿(文职雇员不提供食宿)。合同制消防员(每周固定休息一天),每年享受一次休假,假期共7天。
岑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O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