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招聘39人 11日起报名
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切实解决我市及各县(市、区)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我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职位要求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新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河池市新聘用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从2012年8月3日起,可以通过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crsj.gov.cn)、河池人才网(www.hcrc.com)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1日至1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河池市人才市场大院(河池市新建东路3巷24号)
3.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4)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拒绝报考;
(三)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8月14日前提出申请,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职位,将取消聘用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8月15日前到招聘单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50元/科,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将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考试前3天,到河池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分值为每科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2年8月27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范围: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经济常识、写作基础知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范围: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言语理解及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
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考职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负责发放。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6.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视力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河池市公安局政治部会同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各县(市)公安局政工室对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考察和政审中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聘用:
(一)曾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
(二)曾少年管教、劳动教养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曾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五)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因主观原因违反规章制度在高校、工作单位受过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的,或近三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
(七)曾参与赌博、邪教、色情、吸毒、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违纪的;
(八)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九)配偶、直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十)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和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78-2111615
监督电话:0778-2558785
附件:1.2012年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2.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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