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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溪山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13 02:35:59 字号: | | 【 打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2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我院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临床和医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人员数量为24人(具体招聘人员数量见第二条“应聘人员条件”所列表格)。根据有关规定的精神,通过公开招聘新进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硕士生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及引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年龄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详见下表:

拟增岗位类别 科室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专业技术人员 神经内科 2 神经内科  神经病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心内科 1 心血管内科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心电图 1 临床医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消化内科 1 消化内科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科 1 针灸推拿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科 1 临床医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康复科 1 神经病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肝病科 1 传染病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儿科 1 临床医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神经外科 1 神经外科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胃肠小儿外科 1 儿科专业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骨科 2 创伤骨科手外科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胸心血管外科 2 心胸外科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口腔科 1 口腔专业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妇产科 1 临床医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检验科 1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检验科 1 动物遗传与育种繁殖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病理科 1 病理与病理生理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药剂科 1 药剂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科 1 计算数学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管理人员 院办公室 1 国际关系 硕士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卫生信息网(www.gxws.gov.cn)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人事科

  时间:2012年8月28日至9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有意应聘且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获奖证书等应聘材料复印件各1份递交人事科。

  五、资格审核

  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内容为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并认真核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应聘材料等。六、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核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在本院外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773-3820269

  监督电话:0773-383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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