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1名,岗位为本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本局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 专业:法律专业、法学专业;
4. 性别:男;
5. 年龄:30岁以下(含30周岁);
6. 文字功底好,熟悉电脑应用,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地点及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工作。公益性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月薪约1600元(含社会保险)。
三、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为公益性岗位编外聘用。编外聘请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报名需提交验证如下材料
⑴个人简历;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⑷各类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⑸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31日止。
联系方式:联系人:韦女士
邮 箱:wei4225072@163.com
联系电话:0772-4225072 手机13768930708
传 真:0772-4212684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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