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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2013-07-08 00:34:12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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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韦玉娟等61名考生为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20日—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6楼,乘15路、19路公交车到市人民政府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4.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市兴宾区第二小学(广西来宾市爱华路69号),可乘18路公共汽车到四中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含照顾加分),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未达到1:2比例的职位,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实有人数进行体检。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携带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集中时间: 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8:00。


  集中地点:来宾市地税局四楼会议室(来宾市维林大道417号)。


  体检时间: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8:40开始。


  体检费用自理,约310元/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2日上午7: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放弃面试处理。


  (四)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须于面试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招录机关提供书面申请;未提供申请的,视为恶意放弃,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健 18078296039


  联系电话:07724278960(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7日


  附件:来宾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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