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15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22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16日-2015年8月18 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百里杜鹃管理区人社局(普底街中段)。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百里杜鹃管理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百里杜鹃管理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专业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2年公布)》、《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代码》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6 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 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8.截止2015年8月5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9.截止2015年8月5日百里杜鹃管理区在编在岗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5日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6日—2015年8月18 日
3.报名地点:百里杜鹃管理区人社局(普底街中段)。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须提供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信查询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证件照5张、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在职人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和《报名表》,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手写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5)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退费。
5.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8月29 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的人员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政审工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计生情况、廉洁自律、个人学籍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局审核通过,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
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管理区任何聘(录)用考试。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7—4887166(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7—4841049(百里杜鹃管理区监察局)。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www.bldjgov.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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