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黔西南州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简章
2018年黔西南州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简章发布,黔西南州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计划招录公务员8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采用A类卷,分值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8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黔西南州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从全国重点高校及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录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州级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以下简称“基层培养项目”)。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黔西南州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程序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环节进行。
报考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的考生,可不受2年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录用后5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2年。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编制和黔西南州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考区设置在兴义市。黔西南州本次公开招录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网上报名和命题、制卷、阅卷委托省公务员局负责承担,与全省“四级”联考同步进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州范围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计划招录公务员8名,招录职位详见《黔西南州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职位表》(附件1)。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国家部分重点及相关院校(名单详附件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含2016届、2017届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含2016届、2017届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5、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录工作简章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6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黔西南州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简章。
(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黔西南州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天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8年4月公布全州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9日18:00。资格初审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3月16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修改。
2018年3月16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3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2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供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8:00。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采用A类卷,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8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五)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全州设1个面试考区,考区设在兴义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注意:《面试准考证》作为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基层锻炼
基层培养项目录用的人员从录用之日起,5年内由用人机关(单位)安排到乡镇、派出机构或县直部门等基层锻炼2年(其中至少在乡镇锻炼1年),派出时间和锻炼地点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录用人员在基层锻炼期间,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在基层得到锻炼和提高。要加强考核考察,2年基层锻炼期满后,要认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回用人机关(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准确把握政策,坚持公开公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黔西南州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培养项目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纪违法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省、州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黔西南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9852
黔西南州人社局考试院: 0859-3229260
监督电话:
0859--3243686黔西南州纪委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处级纪律检查员办公室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四)本次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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