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正安县新州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2018贵州正安县新州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8上半年贵州事业单位冲刺密卷。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正安县新州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正安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新州镇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5名。
三、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思想、政治、品德良好。
(三)年龄: 18周岁至32周岁。
(四)学历: 高中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五)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缺。
(六)身高:男性身高1.62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七)法律专业、退伍军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2.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过公职,有违法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新州镇党政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红底)照片4张;
4.到办公室领取《新州镇公开招聘综合行政临聘人员报名表》。填写要求:《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5.本次招聘将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由新州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料收集和资格的初步审核。经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者由办公室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三)笔试
1.考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早上8:30-9:00在新州镇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新州镇二楼会议室。
3.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00分)。
4.相关事项: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通知:请考生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按照所招考职位1:3的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所招考职位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若遇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5.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警察招考体能测试进行。
(六)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 体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州镇党政办统一组织,按照所招考职位1:1的名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经镇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镇招考办在考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镇招考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城管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按县制定的标准统一发放。
(四)未尽事宜由新州镇会同县城管局协商确定。
九、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报名电话:0851-26520001(新州镇党政办公室),陈猛(电话:1478550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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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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