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0名(特巡警50名,普通辅警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B2以上驾驶证持有人,有公安工作经历者可优先录用。
4.特巡警岗位身高男性168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普通辅警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5.学历要求:报考者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9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807会议室(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南路2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在招聘简章中下载《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蒲分局2018年辅警人员政审表》(正反面)填写完整信息到指定地点报名;(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4.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16日9时至17时;
2.领取准考证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807会议室(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南路21号);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17日9时至11时;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6.考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7.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新蒲新区政府网站和“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异议需公示后3日内到招考办反馈,3日后如有异议不予受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5.面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六、体能测试及总成绩
(一)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分为两组,特巡警组和普通辅警组。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内容:(1)立定跳远(2)1000米跑(女800米跑);
5.体能测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7.未参与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计算总成绩,取消后续环节。
(二)总成绩
1.总成绩按特巡警组和普通辅警组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2.特巡警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
普通辅警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10%;
3.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一样,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都一样,则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被正式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工资、社会保险纳入新蒲新区财政保障,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辅警现有标准执行。
十一、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附件下载>>>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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