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聘简章
2018贵州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福泉市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务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的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的职数
此次公开招聘男性监务辅助人员6名,女性监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黔南州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纹身;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要求,自我要求严格、纪律性强;
3、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4、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官学(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具有驾驶技能(C1照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申领《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福泉市委巡察大楼405室。
(二)报名要求
1、规范填写《福泉市监察委员会聘用监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2份。
2、所需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C1类及以上驾驶证者应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同底版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须提供照片电子版备注姓名、纸质版照片背面书写姓名);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在监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发放《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录聘用制监务辅助人员面试准考证》。原则招聘职数报名人数和达到3:1及以上比例即可开展面试。如出现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情形,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决定招聘职数。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福泉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招聘监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内容为本人陈述和面试组长提问,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男生取前6名,女生取第1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选(如遇空缺,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8:30报到抽签,超时不到作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福泉市委巡察大楼4楼会议室。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1、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性)、800米(女性)。
2、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
3、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40%。
5、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立即向现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7、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政审阶段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
2、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件;
3、派出所、计生部门、村(居)委会对政审对象违纪违法、遵守计生政策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同报名表一致的1寸照片4张。
6、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工作鉴定材料1份。
对因弃权和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1、按照1:1的比例,综合面试成绩、体能测试得分、考察政审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福泉市中医院、福泉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承担。体检时间:2018年10月10日。
2、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体检。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聘用制监务辅助人员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除发基本工资外,购买五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共994.23元,与福泉市监察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工龄工资:按每年100元递增,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计算。
目标绩效:200元/月/人,经年度考核后实行差异化发放,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待遇: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因公出差补贴等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取消录聘资格。
本公告同时通过福泉市人民政府网(www.gzfuquan.gov.cn)、福泉市电视台、 福泉市纪委官方微信“福泉市纪委”等媒体发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4-2222716(福泉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杨昌云
原标题:2018年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聘6名监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9月26-2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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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泉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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