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石阡县白沙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8贵州石阡县白沙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白沙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其中:服务易地搬迁点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谭安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欢(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泽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再柏(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仕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太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赵雪琴(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世春(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文超(镇党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王仕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王世春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白沙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为准);
(4)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无理上访、缠访和闹访的。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石阡县白沙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白沙镇原信用社一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8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一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8人的,符全条件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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