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第七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公告
2019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第七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27-28日。报名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第七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整专业人才结构,提高教育、农业、水利等领域事业发展水平。根据省、州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先将2019年计划引进的教育、卫生及乡镇环保共30个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作为第一批参加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进行引才招聘。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参加省人博会引才活动,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会同县组织、编制、人社、纪委监委和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共同做好引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聘的引才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p.gov.cn/),通过该网站的“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引进方式
本次参加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9年4月27-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对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黎平县事业单位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现场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评审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9年5月5日一天。
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后,与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意向引才协议(附件3)。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具体时间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审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9年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19年8月31日)。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lp.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务必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
被聘用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均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
(二)其他优惠待遇,按《黎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均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p.gov.cn/)内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6221527 (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0855-6223326 (黎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5-6221555 (黎平县纪委监察委)
附件3:引才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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